中远海运船舶重大事故处理,中远海运集团沉船事件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中远海运船舶重大事故处理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中远海运船舶重大事故处理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船舶污染事故调查处理规定(2021修正)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船舶污染事故调查处理规定〉的决定》已于2021年6月23日经第15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船舶污染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等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三条 本条例适用于船舶、设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沿海水域内发生的海上交通事故。
第十条 船舶依照有关船舶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向海事管理机构申请船舶国籍登记、取得国籍证书后,方可悬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航行、停泊、作业。
十)违反海上船舶污染沿海水域监督管理秩序;(十一)违反海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秩序;(十二)其他海上海事行政违法行为。
2、海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定
法律主观:水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简易程序规定 第一条为依法、便民和高效地调查处理水上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定》和有关 法律法规 ,制定本规定。
解答水上交通事故处理规定主要是依据《海上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船舶、海上设施发生海上交通事故,应当及时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并接受调查。
水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简易程序规定:事故损失较小、事实清楚、责任明确的,可以依照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规定适用简易调查程序。海上交通事故调查组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九十日内提交海上交通事故调查报告。
根据《海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海上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应当由港务监督机构负责,调查处理过程中会形成事故调查报告,并对事故责任作出认定。
港务监督应当根据对海上交通事故的调查,作出《海上交通事故调查报告书》,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判明当事人的责任;构成重大事故的,通报当地检察机关。
3、重大事故海事局几个月可以处理结果出来了
确定立案的,按照规定进行调查取证,规定3个月内完成。期限届满不能完成的,经上一级海事管理机构批准可以延长3个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06年第12号,2012年3月14日修订)第二十条,根据事故调查的需要,海事管理机构可以责令事故所涉及的船舶到指定地点接受调查,而不是扣留船舶。
海员受到工伤海事局不管,应该找劳动保障部门来管。
第七条执行简易程序的事故调查应在接到各当事方递交的《水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简易程序申请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完成,特殊情况经上级海事管理机构批准后,可以适当延长期限,但最长不得超过十个工作日。
4、重大交通事故处理流程
现场处理。公安交通治理部分受理案件后,立刻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采取措施以保证交通安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实行交通管制。责任认定。
处理重大交通事故的流程是:向交通管理部门进行报案;交通管理部门赶赴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处理;交通管理部门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管理部门对事故当事人进行处罚或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交管部门的交通事故处理工作步骤,处理工作大致可分为以下几个步骤:受理报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或其他人的报案之后,按照管辖范围予以立案。现场处理。
重大交通事故处理流程为:受理报案。公安交通治理部分接到当事人或其他人的报案之后,按照管辖范围予以立案。现场处理。公安交通治理部分受理案件后,立刻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中远海运船舶重大事故处理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中远海运船舶重大事故处理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3801085100#qq.com,#换成@即可,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hc76.cn/wlgs/zyhy/19136.html